步淘生活商城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2012-09-07 00:00:00]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步淘生活商城(www.butao.com)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户”或“甲方”)、杭州步淘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协议效力。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步淘生活商城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商户在使用步淘生活商城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步淘生活商城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步淘生活商城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予商户。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商户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步淘生活商城审核通过并向商户发出服务开通通知时,本协议即在商户和步淘商城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二、定义:

     “步淘生活商城(www.butao.com)”:指由步淘生活商城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www.butao.com。
     “商户及商户注册”:商户必须是符合本年度《步淘生活商城招商标准》规定的的法律实体,如无经营资格或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之声明与保证的组织不当注册为淘宝商城商户或超越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步淘生活商城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一经发现,步淘生活商城有权立即注销该商户步淘生活商城服务账户,并追究其使用步淘生活商城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商户注册是指商户登陆步淘生活商城(www.butao.com),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阅读并确认接受或书面签署本协议以最终激活其步淘生活商城服务账户的过程。
     “步淘生活商城服务账户”:即商户完成商户注册流程而获得的其将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账户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商户应妥善保管其步淘生活商城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商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步淘生活商城服务账户;
“服务”:是指由乙方在步淘生活商城网上交易平台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网络信息服务:指商户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利用步淘生活商城网上交易平台查询商品信息、发布商品信息、作为卖方与其它用户订立商品买卖协议、评价其它用户的信用、参加步淘生活商城的有关活动以及其他由步淘生活商城同意提供的信息服务;
2.推广服务:指由步淘生活商城向商户提供的通过步淘生活商城网上交易平台实施的商业推广服务;
3.其他服务:具体服务项目以协议方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中确定。
   
     步淘生活商城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步淘生活商城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步淘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步淘生活商城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户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商户在此同意步淘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其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三、合作方式、配送交货及退换货:

甲方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仓储及配送服务。
 1.服务费
 为保证商品正常上团以及商品编辑推送效果,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服务费2000元/年
 服务费服务内容与保证

1)甲方产品上团,需要交纳对应2000元/年的服务费,以作合作收取的费用。

    2)服务费收取后,乙方提供一年内40期团购上线服务,上线产品在一年内无限次数展示,并以甲方产品基础上加以细化分析、编辑、修改并专向推送7大团购导航站,尽最大的力度为甲方做好推送、推广工作。

3)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为甲方做好售前、售后工作,甲方也需要提供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固定联系人,方便展开后续产品合作。

4)乙方安排专门的招商专员,单对单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指导甲方在乙方后台操作与产品发布。

2.提现

为保证甲方合作利益,乙方平台提供自主结算系统,在商户后台余额可直接进行线上提现。

后台余额分为两类:

1)可提现余额:在该项余额中的款项,可直接后台操作提现申请,操作后,乙方会在3个工作日内操作划账,划账只针对商户后台登记的银行账户,不支持支付宝或其他类型账户。

2)未结算收入:该项内的余额是买家收货后未及时点击“确认收获”、产品未发货或已在货物派发途中。如买家没有点击“确认收获”该金额也会在乙方上传单号后第15个自然日自动划到商户“可提现余额”内。

 3.配送
  1)甲方确保最终的发货地、所选择快递公司与协议一致。
  2)乙方提供甲方订单信息后,甲方承诺订单后72小时内(周末和节假日除外)发完货,并反馈快递单号,如果甲方72小时内不能发货,乙方保留酌情进行处罚的权利,如果甲方缺货且未跟乙方通知而造成不能发货而退款,甲方要承担订单金额30%的广告费赔偿。
  3)甲方发货前必须确认快递能否达到乙方顾客所在地,如到不了的应提前使用其他快递或者通知乙方顾客。
 4.退换货
1)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任何形式的退换货商品,直接退回甲方。

2)产品有质量问题或商品描述与实物不符,甲方承担来回运费;非质量问题(主要指消费者个人喜好问题),乙方承担来回运费。
 5.其他

商户需按团购价格向消费者提供发票,cps比例的金额发票,由步淘网提供给商户

 

四、商品的质量要求及包装:

1.甲方须保证所有销售的商品符合订单要求且均与其在本协议洽谈过程中想乙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致。
2.甲方须保证销售的所有商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因甲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损失,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甲方按照假一罚十方式支付违约金,且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3.甲方出售的所有商品必须清洁、整齐、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外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等影响商品正常销售的问题。
4.凡有保质期的商品,甲方送达商品到乙方时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视为甲方未按订货单要求送货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解除及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
2.协议自约定之活动在步淘网上线时起生效,至约定的活动有效期结束时终止;在约定的有效期内未上线履行的,视为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甲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并由乙方视甲方违约情形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一万元至五万元的违约金。
2.如乙方在对甲方的资质年度审核中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而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并按乙方的实际损失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七、其他约定: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互联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协议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抵触,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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